●世界上最難的選擇題
身經百戰,從第一志願的學校畢業,經過重重考試,我終於成為一名法官,並以為從此可以不用再回答那些讓我覺得很厭煩的考卷。
沒想到,做了二十幾年的法官,上法庭後,還是都在做選擇題,而且是世界上最難的選擇題:
父母親離婚,小孩子扶養權要判給誰?
植物人久臥病床,配偶說要拔管讓他自然過世,父母親卻捨不得,堅持要等待醫療奇蹟出現,該聽誰的?
心狠手辣的無差別殺人犯,到底要讓他早日執行死刑,還是等他悔悟、期待教化的可能性?
開設高速公路聯絡道路,徵收土地,只剩一間「釘子戶」死守家園;假如路線開通,可以讓兩鄉鎮地間的行車距離縮短二十分鐘,到底該不該拆屋趕人?
一犯再犯的毒癮者,屢勸不聽的酒後駕駛人,就是忍不住動手打妻子兒女的失業爸爸……到底他們應該進法院,還是進醫院?
種種涉及人性的難題,讓我這個善於考試的人,遲遲無法給出正確答案。但,又是誰可以決定這個答案是「正確的」?法條規定可以嗎?大眾民意可以嗎?我該考慮的是媽祖的託夢,還是閻羅王的警告呢?
法官就應該遵守法律,不得恣意判案。
可是,如果當初高雄地院那位同事,一樣地遵守法律,在審理案件時,因為法條說「繼承,原則上就是債權債務一起承擔。若要拋棄繼承,應該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三個月內為之」,那位剛出生兩個月的嬰兒,除了要承受從小就失去父親的遺憾之外,還要因為哀傷的母親疏忽,未注意辦理拋棄繼承的期限,而得馬上擔起他父親幾千萬的債務,一輩子不得翻身。
倘若法官只是機械性地適用法條,這樣的悲劇會不斷上演。然而,要是他勇敢地停下審判,仔細思索法律的內涵,並且提出許多理由、聲請釋憲,就能讓我們國家的繼承制度有大轉變。
在正確適用法律的選項之外,他做了符合人性的選項。而大法官也意識到這樣的問題,立法院也修改民法相關規定,從此以後,大家不用擔心父債子還的不合理現象。
法律,似乎與人性不遠。
●最佳平衡點究竟在哪
不過,拋棄繼承,就解決了所有問題嗎?
我在法庭上,偶爾也會看到眼淚。
一位中年大叔收到市政府的催款函,他長年離家的父親因為疾病交迫,無法自立生活,被送至安養院,五年之內積欠的安養費高達一百五十萬,而大叔被通知父親剛剛過世了。他很快地去辦理拋棄繼承,但政府依然要他償還這些金額,因為依據老人福利法,這是國家暫且幫你扶養你父親,最終責任還是你這個兒子應該負擔。
大叔滿是委屈,他說:「父親在我小時候就離家,我連他的長相都不知道,是母親辛苦地扶養我長大的。當我被通知去領他的屍體時,我連一滴眼淚都沒有;對我而言,這是一個再陌生不過的人。我已經拋棄繼承了,政府卻說之前的費用還是要償還,還查封我的房子。」儘管他已經提起免除扶養義務訴訟,也獲得勝訴判決,但這也只有「向後」的效力,在判決之前的扶養費一樣必須負擔起來。
疲倦的大叔,哽咽不語,在法庭上流下了眼淚,「我要照顧年老的母親,還有三個小孩要養,我一個月工作才賺多少錢。好不容易有個遮風避雨的房子,如今卻面臨被拍賣的命運。」
那一串眼淚,彷彿最強烈的颱風,掃過法庭上每個人的心。
孝敬長輩,扶養晚輩,這些以前看起來天經地義的事,在現代的社會潮流衝擊下,也出現了困境:我國傳統認定的血緣關係,應該成為孝親撫養的唯一理由嗎?社會福利是慈善行為還是全民分擔風險呢?禮運大同篇的境界--「青年與銀髮族共居」的完美安排,可以在我這個世代呈現嗎?
如果可以,我不想做選擇題。
在慈悲與智慧之間,我戒慎恐懼,害怕自己無法找到最佳的平衡點。
身為一個法官,我很抱歉。
作者簡介:狗狗法官,看似不循規蹈矩,心中藏著一個不安定的靈魂,想要當植物解說員,想要寫法律小說,卻已擔任法官多年,在理性與感性間掙扎,無法拒絕美食,懶惰運動,床前擺放的書本皆與法律無關。遠大理想已被磨平,只剩下盡力辦好每一個案件,讓當事人感受到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制度,足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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